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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會在逆境與新舊交替中成長和發展

教會簡單歷史

 

大概30年前,母會大埔浸信會差派20個弟兄姊妹,來到廣源邨植堂,建立廣林浸信會,開展區內廣傳福音工作及建立弟兄姊妹;另一方面,亦管理剛成立的幼稚園,一起服務本區不同家庭。教會於五年之後,蒙上帝的祝福及弟兄姊妹的努力付出,教會正式自立。今年為教會立會25週年記念。

 

教會在逆境之成長

 

近年來,我們的城市——香港,經歷了很多事情,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戰和衝擊,包括2019年的社會運動事件及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;教會同樣面對不同的挑戰與衝擊。感謝神,在牧者和長執的帶領下,弟兄姊妹很齊心,一起努力維持教會的一切事工,從中經歷了神的恩典、保守、看顧、帶領和祝福。

 

特別在肺炎疫情嚴峻時期,為配合政府政策的要求及幼稚園的運作, 教會將大部分事工和活動改在線上進行,以防禦病菌的傳播。無論是在實體和線上的情況,每人仍都盡力參加主日崇拜、不同的團契、各級主日學和查經小組與祈禱會,亦按時作出奉獻,使教會一無所缺,繼續發展各方面的事工。

 

教會也恒常與幼稚園保持緊密合作,教導和栽培學生於育、體、群、美和靈各方面的發展。同時亦藉著一些節日活動,將上帝的福音傳給學生們,以及他們的家長。

 

教會很注重在本區佈道,培訓弟兄姊妹,鼓勵他們向家人、親友和身邊的人傳福音。教會又聯絡本區各教會,在區內作聯合佈道事工,服侍有需要的居民,特別是長者。教會亦鼓勵弟兄姊妹參與醫院的佈道事工,擴闊服侍的範疇。

 

另一方面,教會很支持海外宣教事工。除了金錢上的奉獻外,還在每年的長假期,組織和鼓勵弟兄姊妹參加境外的宣教事工,探望當地的宣教士和機構與教會,一起合作傳福音給當地居民,因而擴闊了弟兄姊妹對宣教事工的視野,見證了神的慈愛、恩典、憐憫和大能,及福音在不同群體的救贖效果;也明白到,在主內,各方弟兄姊妹都是一家人。大家互相扶持和代禱,在神的話語中,一起成長。

 

教會在新舊交替中

 

感謝神的帶領和預備,在2018年教會按立了兩位牧師作接班的預備。同時繼續栽培一批弟兄姊妹,發掘他們於各方面事奉的恩賜和能力,使他們成為教會新一批接班人。 雖然今年教會有牧者榮休,但第三批弟兄姊妹在各崗位事奉、各盡其職,如詩班指揮、主日學導師及各部的部員和部長。還有兩位弟兄被選立為執事,管理和帶領教會的發展。

展望

 

廣林浸信會是一間有異象和充滿活力的教會,亦擁有一群願意委身的弟兄姊妹。 縱然面對仍然嚴峻的肺炎疫情的衝擊,以及各樣事情的挑戰,教會仍會繼續鞏固弟兄姊妹的靈命、對主的信心及事奉的心志,鼓勵他們在不同的事奉崗位服侍神、社區及不同的群體。盼望教會能使更多人聽聞福音,知罪、回轉、信主,加入教會,得以造就,達至榮神益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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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信仰

浸信會是一個具活潑信仰之群體,其信仰植根於獨一真神 ── 就是那位藉著耶穌基督自我彰顯,又以聖經啟示自己旨意的上帝。

浸信會雖然歷來都反對信條,但在不同的時代,亦曾寫下不少信約,其目的在於表達各年代個別浸信會群體之信念。信約不等同信條,因「信條」含有權威和終決的意味。傳統上,浸信會人士認為信約只屬於某一群浸信會信徒之共識,不能視之為無誤或最後的判決,因任何一位浸信會信徒均不會強調自己在信仰上是無誤的。此外,浸信會亦不會為別人擬定信仰的章則,因為他們強調個人自由與教會民治體制,故不會將信仰權威加諸別人身上。

為此,浸信會信約只屬於個別浸信會群體之信仰說明。惟寫作信約之目的並非單為提供教義上之解說,乃為針對現實所需,如說明教義共識、抑制爭論異議、教導初信人士及闡明特別問題之立場等,故浸信會之信約大都是為特定之目標而寫成的。

此種信約的共通特徵,皆為體現浸信會之信念。該等信念,有些部分與其他基督宗派之信念無異;另一些部分則為浸信會之獨特信仰立場。但無論如何,浸信會於下列六項所持的信念,基本上是一致的。


終極權威
神乃至高之權威,已藉耶穌基督彰顯出來。此外,聖經乃信仰和實踐之權威根據。由於浸信會乃「非信條派」人士,故此他們只會訴諸聖經權威,而不會援引浸信會所擬定之信約作為依據。


信而受浸
信而受浸乃浸信會最鮮明之一種信念。浸禮是重生經歷的表徵,只有相信的人才可接受浸禮。按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所指,基督徒生命有份於基督的生、死和復活,那麼浸禮的儀式便應反映出信徒棄舊投新的樣式。為此,浸信會堅持只有信者才可受浸,而浸禮的方式乃全身投入水中。


重生會籍
教會只可以由重生得救之信徒組成。浸信會堅信教會是由一些蒙召和對基督完全信賴的人所組成。因此,凡作會友者必須清楚顯示他們對基督的信心和經歷,而教會生活亦須建基於信徒之間及與神所立的約,並致力順服基督和服務人群。


祭司職分
在教會內,所有信徒都擁有平等的權利與責任。每位信徒不單要服侍其他會友,也應讓其他會友享有同等權利與責任去處理教會事務。至於教會的職員,如牧師或執事等,雖肩負特別責任,但不應享有獨特之祭司地位。


教會自主
浸信會堅信一間正確地設立的地方教會(指由受浸信徒所組成的教會),是有足夠資格自主地敬拜和事奉基督,毋須再尋覓任何權威的依據,因基督乃權威之唯一根源。由於每一所地方教會只屬基督身體的部分彰顯,故浸信會強調地方教會之自主性,但並非要跟其他教會脫離關係。因此,每一位信徒理應彼此代禱和保持契合,而每間獨立的教會應聯絡其他浸信會組成聯會,以證明他們在基督裡之合一。透過這個聯合組織,互相砥礪,彼此支援,合力推動主工。此外,各浸信教會亦應全力參與跨宗派及普世性的組織。


政教分離
浸信會信徒一直持守「政府和教會分離」的原則,認為基督的教會理應有順服基督之自由,以致能主宰自己的事務,尋索自己的路向,而不受外來干擾。為此,浸信會不斷努力爭取宗教自由。

 

 (資料取自「香港浸信會神學院」之「浸信會信仰與認信」,詳情請參考香港浸信會神學院 (http://www.hkbts.edu.hk) 學院簡介 > 浸信會信仰與認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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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認信

任何一種認信都不可能完美或毫無錯誤,而我們的認信,就是浸信會群體在聖經和浸信會信念的光照下,藉著聖靈的引導,在特定的歷史時空內共同持守的信仰。


神的話語
我們相信聖經是神的話語,藉聖靈默示而寫成,是信仰和行為的至高權威。


三位一體
我們相信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,以三個平等又全然神聖的位格(聖父、聖子、聖靈)永恆共存,在創造、眷顧和救贖的工作上既合作無間又各司其職。


父神
我們相信神──聖父──是無限而有位格的靈,是完全聖潔,擁有無窮智慧、權能和慈愛。我們相信祂以慈愛關懷每一個人,聆聽和回應人的禱告,拯救人脫離罪惡和死亡,並把永生賜予所有藉信靠耶穌基督來到祂面前的人。


耶穌基督
我們相信耶穌基督乃神的獨生兒子,祂從聖靈感孕,由童貞女所生,且毫無罪污。我們相信祂的神蹟和教訓、祂為人類贖罪的死亡、肉身的復活、升天、為屬祂的人不斷向父神禱告代求,以及將來會以可見的形體再降臨世上。


聖靈
我們相信聖靈從聖父及聖子而來,督促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而自責,並使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重生、成聖和得力。我們相信聖靈住在每一位基督信徒之內,並且持續不斷地幫助、教導和指引。


重生
我們相信世人生而有罪,並且甘作罪人,故均在神的審判下。我們相信那些認罪悔改及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,都可以藉著聖靈而更新。


教會
我們相信普世的教會是以基督為首,由重生得救的人所組成,並且是生命的屬靈群體。我們相信地方教會是一群耶穌基督的信徒,基於一種可靠的認信而受浸,並一同敬拜、事奉和團契。我們相信神向地方教會信徒託付的首要工作,就是向失喪的世界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。


基督徒品格
我們相信基督徒應該為榮神益人而活;在世人面前,他們的品格應無可指責,忠心管理他們的財物;並盡力建立自己和別人,為求在基督裏臻至完全的地步。


禮儀
我們相信浸禮和主餐是耶穌基督頒佈給地方教會的兩項禮儀。我們相信基督徒的浸禮是奉三一神之名施行,主餐則是基督為紀念祂的死而設立;信徒應遵行這兩項禮儀,直到耶穌基督再來。


宗教自由
我們相信每一個人都可以直接與神建立關係,並單向神盡忠。我們相信每一所教會均是獨立自主,不受其他教會、組織或政治權力的干預。因此,教會與政府必須各自獨立,各盡其職,彼此互不駕御或管制。


教會合作
我們相信透過各浸信會的聯繫或宗派組織的合作,地方教會可以更有效地推動基督福音事工。這類組織的成立和運作,均由地方教會自行決定。這種合作關係屬自願性質,並可隨時終止。同時,教會可自由地與其他基督徒團體合作。


末後的事
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會親自以可見的形體再降臨世上,完成祂的國度。我們相信肉身復活、最後審判、義人與神及教會共享永恆的喜樂,及惡人會遭受的懲罰。

 

 (資料取自「香港浸信會神學院」之「浸信會信仰與認信」,詳情請參考香港浸信會神學院 (http://www.hkbts.edu.hk) 學院簡介 > 浸信會信仰與認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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